珍在学习上面,就不如陈志刚多了。
“月亮亮众星伴随,快看看满天星泪,日一对,夜一对,萤火一对对……”弹着和弦的小珍,闭着眼睛清唱,一脸陶醉的模样,仿佛正沉入其中不能自拔。
张皓轩却在旁边摇了摇头,走过去按了按她的脑袋:“好了,别在那里装模作样了。”
小珍停了下来,挣开眼睛吐了吐舌头:“怎么,我唱得不好?”
“还算不错,但是比起上次没有明显的进步。”张皓轩点评的说道。
“有吗?”小珍眨了眨眼睛,“我上次进步很明显吗?”
“当然,我的耳朵听得出来,”张皓轩指了指自己的耳朵,“你在萤火一对对那句的时候,那个转音清晰多了,既没有含混过去,也没有破音。”
少女偏过脑袋回想了下,最后有些丧气撇撇嘴:“好吧,反正都是你说了算。”
张皓轩笑了笑:“振作一点,我又没说你做得很差。”
陈志刚能有质的改变,是因为他内心并不安于现状,想要做大事,也得到了做大事的机会,同时还有兄弟毫无保留的信任——至少在他看来是这样。
这些都让他充满了动力,再加上张皓轩每次见面都会丢一个辅助性法术帮忙,所以他能将自己的潜力充分发挥出来。
而小珍之所以想要学乐器学唱歌,却是因为对张皓轩的崇拜,以及喜欢他为自己写的歌。因为那晚的电台节目,她现在可是学校里的红人,不仅和一位极富有魅力的歌手——小珍说的——做邻居,对方还送了一首好听的歌给她,这些都足够让她的同学和朋友羡慕了。
所以呢,在学校里备受追捧的小珍,觉得自己也要会唱会弹这首歌才行。想想看,如果自己能在学校的校庆晚会或者别的什么活动中,上台边弹边唱这首歌,那该多么引人注目。
尽管《一对对》实际上也是情歌,但足够含蓄,而且让小孩子来唱,的确充满童真,齐声合唱的时候尤其如此,所以小珍的想法可以理解。
这就是她想要学习乐器学习唱歌的最初的原因,即使有张皓轩的引导,产生的动力也不足以和陈志刚相比,能在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里有现在这个水准——熟悉吉他的音色,并将几个和弦流畅的弹奏出来,还能配合着进行清唱,就算是在思维敏捷、冷静头脑这些法术的帮助下做到的,但也算很不错了。
当然,该敲打的时候还是要敲打的,张皓轩当即拿过了吉他弹奏了起来,虽然还是《一对对》的曲调,唱出来的歌词却不一样:“黑黑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