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装备,他们还是沒有白天的视力,所以在黑夜一來临,先知军立即就发动了反击,这时候美军虽然也在进攻,可大多数人都十分困倦,但他们迎來的却是先知军的装甲部队。
他们的坦克已经不敢派上來了,飞机在空战中几乎损失殆尽,现在面对先知军的装甲部队,几乎成了靶子,尽管他们也有反坦克步兵,可人家步兵随同坦克出來,又是在夜里,能让你轻易的发射反坦克火箭吗。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于是美军也学着先知军打起了阵地战,可是先知军建防御工事时,显然把阵地朝外,所以美军想防守也防不了,因为大多数阵地朝内的位置,基本上沒什么掩体。
所以,白天他们好不容易夺过來的阵地,晚上又被夺了回去,尽管乔治一直在下达进攻命令,美军和以色列军队也进行了防守,可就是守不住啊,能怎么办啊。
最后到凌晨时,乔治不得已只能下达停止进攻的命令,在白天在夺回阵地。
于是新一轮的阵地战又开始了,美国人和以色列人都怀疑先知军是不是都是神仙,白天被他们排的差不多的地雷,到晚上他们又都布置上了,他们装甲部队一冲上去,尼玛又损失惨重。
好不容易撤回去,又只能一步一步的进攻,不过这次显然他们比昨天进攻要顺利的多,先知军的防御也松懈了很多,于是他们终于打到了市郊,可晚上又來了
如此周而复始,美军和以色列军队拿先知军一点办法都沒有,他们还是第一次发现,现代战争,也是可以这么打的。
而事实上这也不怪美军和以色列军队,要怪就怪他们以前遇到的对手实在太弱了,只需要出动飞机一轰炸,导弹在配合打击,最后在上去收拾残局,基本上对方就彻底溃退了,可先知军不一样。
装备差不多,双方在空中形成不了多大的优势,那最后就只能是在地面上形成优势了,而习惯姓打科技战的美军,突然被逼打上世纪的阵地战,又需要重新在适应战场环境,他们当然打不过先知军了。
雪豹几乎把他手底下的十万人发挥到了极限,分为了白天和夜晚的部队,白天由白天的部队防守,夜晚由夜晚的部队进攻,阵地战也是雪豹的拿手戏,他需要做的是将伤亡降低到最小,同时发挥出最大的战斗力。
这就得利用一些小物件了,像前伊拉克战争,美军打伊拉克,地面部队几乎都是长驱直入,伊拉克人从來不懂得什么叫布雷,即使布下的雷,大多数也都是直接丢在路面上的那种,所以美军才幸福的一路打到首都巴格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