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八章 第一轮就开始拼命了(2 / 3)

茅台最好就不要混喝。

喝混酒所以容易醉,主要还是与酿酒的原料有关,如果喝了谷类制成的威士忌后,再喝葡萄酒。就容易醉了。

因为不同原料所产生的化学变化容易伤害脑神经。详细来说,也就是一定量的饮用酒精即乙醇并不容易醉人,而当乙醇同与其化学结构相近的物质如甲醇、丙酮等混合进入人体,对神经系统产生作用后才容易造成醉酒的感觉。几种酒混着喝时容易造成乙醇同与其相似的化学物质混合。因而容易醉人。

问题是现在小胖子杨星已经骑虎难下了,现在退缩的话不仅很丢人,以后他在南都市富二代纨绔圈子内都抬不起头来。

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杨星决定拼了,毕竟方大雷和他同样的也要混酒喝。

凡事应该先难后易,按理说小胖子应该先将二锅头喝下去,再喝伏特加,最后喝红酒,可是他反其道行之,先拿起了红酒喝了起来。

他这么做是要逐步一点点的适应酒精的变化,如果先喝二锅头,最后再喝红酒,无形中会让红酒的酒精度数变相提高不少。

王朝在华夏还算是不错的红酒,赤霞珠也是王朝红酒中比较好的一种,相对来说,下口还是比较容易的,略微有一点酸涩的感觉,喝下去以后口齿留香。

问题是小胖子杨星直接抱着酒瓶咕咚咕咚如牛嚼牡丹一般将红酒吹了下去,至于红酒什么味道,他根本没有品尝出来。

喝完之后,他将酒瓶口朝下,底朝天抖了抖,向方大雷示意道,然后对着方大雷一挑下巴:“该你了!”

“呵呵,不错,小子有种。不过这才刚刚开始哦。”说完,方大雷直接抓起了桌子上的二锅头,一仰头,不过三五秒的时间,一瓶二锅头就灌进了他的肚子里。

喝完了二锅头的方大雷略略的打了一个酒嗝,接着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对杨星说道:“我这个人做事喜欢先挑难得下手,二锅头而已,我先喝了。”

杨星的脸色微微变了变,方大雷带给他的压力实在有够大的,看他的样子就是酒精考验的战士,不可能不知道先喝二锅头最后喝红酒的难度,可他还是这么喝了,那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对自己非常有信心。

骑虎难下的杨星拿起了第二瓶酒,瑞典伏特加,将酒拿到了嘴边,仰起了头,喝了起来。

伏特加源于老毛子,可是瑞典的绝对伏特加才是华夏人最爱的伏特加,毕竟这种伏特加无论口感还是酒精浓度更能让华夏人接受。

对于这种酒吧和ktv的最寻常的洋酒,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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