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越番外:my girl,I love you(1 / 4)

? 陈越番外

我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事情,就是接受了林莫晚的表白。▲-八▲-八▲-读▲-书,.◇.o≧

其实我一直不明白,她怎么会看上我,我长得不是最帅的,除了学习好以为几乎没有什么能被人记住的。

一开始,她追我的时候,我是有点烦的,下意识地把她这一行为当做闲来无事消遣我,所以,我对她的态度很恶劣。可是她不屈不挠,没皮没脸地黏着我,人说,习惯是最可怕的。

渐渐地,林莫晚给我惯出了习惯,许许多多我从前都不曾有过的习惯。

早上到座位上的时候我会第一时间往抽屉里面看一眼,里面是不是藏着一堆吃的;中午去食堂吃饭排队的时候,眼睛总是会不经意地四处寻找,看是不是能看到那一抹靓丽小巧的身影端着餐盘微笑抱歉着穿越一个个人群急急忙忙朝我跑过来;下午晚读的时候,不自觉地会想到那个故意凑到我身边大声朗读只为引我看她一眼的姑娘在不在?上自习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撇一眼旁边的座位,会不会有一个女孩子笑着冲过来抢占我旁边的位置,然后厚脸皮地冲着别人说,“他旁边的位置我都包了,以后你们都自动绕道吧哈哈~”;放学的时候,会不会从后来追上来一个人气喘吁吁地对我说,“嗨!真巧啊,我们顺路哎,一起走吧!”

后来,我发觉自己爱上了这种习惯,如果哪天她不在了,就觉得抓心挠肝的,浑身不舒服,那个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完了,我可能……真的喜欢上林莫晚那个疯疯癫癫的丫头了。

夏鸥对我说过,人都是下贱的。不管男人或是女人,都一样。所以,当林莫晚成天追着我屁股后面的时候,我对她不屑一顾,觉得可有可无,甚至觉得这个女生好烦;可是,当她突然离开了,不再烦你,并且告诉你,不再喜欢你的时候,那种心慌的感觉,就会从四面八方涌出来。

所以,当林莫晚拽着我的衣领红着眼眶说再也不喜欢我的时候,我慌了,在经过了一番的心里建设之后,我克服了所谓的尊严和面子,主动去找了她,幸好那时候,她还是喜欢我的,我们就在一起了。

然而那时候的在一起,不像现在,所有的步骤都像按了快捷键和省略键。我们不一样,学生时代的感情大概就美好在这一点上。两个人心思单纯,在一起的时光无非就是一起吃饭,上自学,复习功课,上下学一起回家,可就是这样,我们却觉得很开心,很幸福,那时候,感觉自己有个女朋友是件特拽的事,就觉得自己跟别人不一样,那种背着老师同学,偷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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