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活下去,那是痴人说梦。所以,这个插曲就这样的结束了,要想求偶,那就老老实实的跳求偶舞去吧!这个是被允许和赞成的。
绯姆妈的二儿子莫也在人群中,他不是斗殴中人的一员。不是因为他不需要雌性,而他看上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语和沐的母亲兰姆妈。
他没着急去跳那种“地球自转”舞,莫从小就认识兰姆妈,他们的年岁相当,只是那时候兰姆妈皮糙肉少,骨瘦如柴的,实在叫人没什么胃口。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兰姆妈已经变胖了,圆滚滚的,一走路都颤悠。皮肤也养得比许多人都嫩白了,被飞速长肥撑起来的皮肉上,连个褶子都看不见。一下子就让莫给相中了,太可人了,真是让他垂涎三尺。
自从东方部落被狼族攻打,莫的雌性就死了。他雌性的其他两个雄性也死了,所以莫就是孤身一人了。但是莫并不着急,兰姆妈年纪比较大,和她能匹配的野人并不多。
再说,兰姆妈可是语的姆妈,现在语的地位在这个新部落里,已经和在东方部落里不一样了,明眼人都看出来,他是这个新部落里雄性中的领袖人物。
莫还是有点头脑的,他决定问过自己的母亲兰姆妈和自己的妹妹莉的意见,然后再进行下一步。兰姆妈原来的雄性语的父亲早就死了,沐的父亲杳无音信,那么兰姆妈就是没有雄性的了。
莫是原东方部落首领绯姆妈的儿子,所以他也是有一些见识的,想法自是和其他野人不同,他默默的站在人群中,看着几乎不认识了的语,心里也是惊叹的,真是变样了,大变样了!
语的身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让人愿意跟随并听从他的话,这种东西到底是什么呢?莫解释不出来。如若魏瑶知道他心中所想,一定会告诉他,那是一种自信的魅力显现出来的气质。
就像一个帅哥,抠抠搜搜的,拿钱包,半天舍不得掏,和意气风发,随手就抽出来一堆印有毛爷爷的纸,这种感觉完全不同。自信,是气质的一种表现形式。
因此,语此次用智慧攻打狼人族的巢穴,回来后不仅受到其他人的称颂以外,更得到了魏瑶的赞美。他的自信心高涨,美得都找不到北了。
语终于,用自己的智慧博得了魏瑶的青睐,就算以前魏瑶称赞他也只是表现在武力上,可是这次,完全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