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的,没有任何合同。没有押金,肯定是骗人的,虽然他只是个学生,但是由于家庭的关系,对商场上的东西还是有些耳闻目睹,一般的产品推广都是由厂家自己负责,哪里听说过区域代理要花钱出来做广告的?
他看着陈国彬,花了一个下午精心制作为人家做广告,工作中的他是那么的专心致志,令他几次想提醒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说出来。如果是在谈这笔生意的时候他在场的话,肯定会第一时间阻止,可是当他处理完自己家里的事情回来后才得知这一件事,却又有点难以处理,说了无疑会打击他的信心,不说又觉得不吐不快。
虽然在做这个广告上的花费可以说是低得无比,但是,成莫言考虑的是软件的使用这个问题。如果照陈国彬之前的说法,那么这次是不是应该也要给软件的发明者一半的钱?那么对方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到这款软件是否获利?
成莫言觉得在这款软件里有着无数个迷团,开始他已经有些怀疑陈国彬提供的系统是不是他所说的自己编写,在后来综合了种种考虑之后他也开始觉得不可能。而在这个软件被陈国彬拿到众人面前,而那个烧录软件也一直推托着不肯出售的时候,他更确定了这一个想法,或许陈国彬通过特殊的渠道弄到了这些超时代的东西,但是,他也只是一个使用者,或者说只是一个代理人,在没有得到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他没有能力去做什么。
他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在使用这个视频综合治理大师来处理视频的时候怎么操作都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在生成视频的时候,总有一个审核时间,而且这个审核很难通过,至少他自己的作品还没有过通过的记录,而这个店里除了陈国彬也就只有李冰有过一次勉强通过,可以一般在不通过的时候都会发回提示在哪个时间哪个位置出了什么错误,什么地方效果不理想,什么地方构造不合理,什么位置搭配不当等等,如果软件的发明者就是通过生成视频的次数来计算的话,那么是不是对方有人即时对这款软件的使用进行监控?
如果这个软件有个高手在即时监控,那么,在自己作出处理的好几次陈国彬都不在位置上,他根本就无法进行审核,那么对这些视频生成进行审核的肯定另有其人,甚至就是软件的开发者本人,无论从哪一点来考虑,成莫言都不会认为哪个软件有着这么高的智能去分析一个视频里的内容是否合理…
成莫言再往深处想,如果这个软件的开发者认为陈国彬做出了一个广告,那么他理所当然会找陈国彬分自己应得的一部分,而这一部分或许并不是陈国彬说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