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一只公鸡(1 / 3)

?“咱们老百姓阿,今儿个真高兴阿,呀个啷个当……”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刘雄枝同志爱上了自然自语,作为一个超级无敌老龄宅男来说这还真不是一个坏的爱好,最起码在这个未日世界不是。刘雄枝在这二十多天来已经把一条街上的所有丧尸用零零星星的方法,运用毛太祖敌进我退,敌退我追,敌强我扰,敌疲我打的十六字游击战术,先后灭掉了近百丧尸,彻底统治了这一条街。成为了这条街当之无愧的太上皇。(我去,本来就他一个人好不好……)

刘雄枝是一个宅男,一个二十四K的纯吊丝,可以一个月都宅在家里面,不去社会上与任何一个人有交际,可以长时间地脱离群体生活,一人独居,这就是他的强大之处。

然而他只是一个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如果某一天发现这个世界上仅仅六剩下你一个人,会不会发疯?会不会歇斯底里抓狂?这种孤独这个世界上有谁体验过?可能有,那个人就是鲁宾逊。

刘雄枝的心已经死了,除了会偶尔想起那个读大学的弟弟之外。

然而,现在的刘雄枝不会了,因为……

“卟……”刀锋从容地把一只丧尸的脑袋砍下来,一双穿着军靴的大脚把丧尸的脑袋踢到一边,那颗脑袋下面的嘴巴还在一下一下地咬着。

大力之下脑袋“咕噜,咕噜”地滚到一边与十多个脑袋会合了,堆在一起的脑袋像极了古代的京观。

旁边一只足有六七公斤大的公鸡摇一摇头,猛地扑上去,鸡爪往那颗脑袋上一划,竟轻而易举地在脑袋切开一个大口子,鸡爪往里面找了一下,好像没找到什么东西一样,低着头回到了原位。但是眼珠子盯着刘雄枝,一动不动。

刘雄枝苦笑了一下暗道“没有吗?那找下一只。”:得,成这小鸡的保母了,尽管这只鸡不小,但刘雄枝还是喜欢这样叫这只鸡。

把柴刀往丧尸的身上的衣服抹去,把刀擦干净,尽管刀身没有一丝毫脏东西,幽黑的刀身给刘雄枝一和错觉,似乎比躯在神秘房客的房子的时候还干净许多。越发锋利起来了。

摇摇头,把这些奇怪的想法抛去,定眼看着这些脑袋种这只鸡,思绪飞到了十天前。

刘雄枝提着那颗可能是传说中的进化丧尸的脑袋,想到某点小说那些大神丧尸类的书里无比牛逼的猪角们,因为吃了丧尸脑袋里的结晶而进化成能呼风唤雨,能上天入地,抬手就是雷电冰霜,举脚就是毀天灭地的大能。鸡冻不己阿!

他奶奶个榔头阿,想到这里刘雄枝笑了,很银荡“哈哈,要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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