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问题,也是最最好回答的。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啊?”我假装手里有话筒,握着拳,放在自己的下巴下,提问。
“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那天正好是我值日,同学家远,我就让她先回去,我自己一个人去倒垃圾,待我倒好垃圾,在回教室的途中,正好看到了操场上有班级在打篮球比赛,就停了一下,在旁边看了一眼,那时他队友正好传球给他,他没接住,球脱手了,然后直直地向我飞来。”
“然后你就被打到了,接着晕了过去,然后,他以为把你砸伤了,送你去了校医室,再然后,你们就认识了?”我按着一般的校园青春狗血剧发展的路子,给她来了一个猜测。
“你猜错了。”姑娘笑着摇了摇头,“篮球被我接住了,然后,我把垃圾篮往边上一放,一个长传,他愣住了,没接住,被篮球砸到了面门,直接鼻子出了血。”姑娘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笑道。
“菇凉,我敬你是条汉子!”我脑门立马挂了三条黑线,菇凉,你不按套路出牌啊!!
“既然你喜欢了他那么久,来跟姐姐说说,他都有哪些特点?”
一般暗恋别人,特别是女生暗恋男生,往往都会注意很多的细节,我最喜欢听这些细节了。
“嗯,他喜欢阿加莎的书,右手中指内侧有一颗很小的痣,他笑起来,我觉得唯有《白石郎曲》能形容。”
“这么高端?请原谅我的无知,大莫,那是啥?”我一脸疑惑地求助开车的司机。
“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大莫不愧是学霸,轻松KO掉。
“老板果然博学。”姑娘咧嘴一笑,给大莫的好记忆鼓了一下掌,“还有,他的数学很好,每天早读课都在做数学题,但到了数学课,却都是在睡觉,被数学老师宠上了天。他能把校服的白衬衫穿出模特感。他有两个梨涡,微微一咧嘴就能看见。他喜欢捷安特的自行车。除了母语,他还会三种语言,英语,西班牙语,德语。他喜欢清爽的发型,一直是黑色,不曾改过。喜欢喝黑咖啡时加两块方糖。”
“学神级人物啊!跟我们家大莫有得一拼啊!”我佩服地给他点了个赞,“那他知道你喜欢他吗?”
“这个,应该不知道,吧?”说到这,姑娘的声音突然低了下去,垂着眼,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咬了一下唇,抬眼看了眼后视镜,大莫与我对视了一眼,他双眼微弯,安慰我,别多心。
“到了。”莫云奇开到一个小区的门口。
“陈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