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小路,非常难走。.
其实,按照杜昂的标准来看,这甚至称不上路。
最多最多,只能算是一条沟。
而且,还是一条很不平坦的沟。
两旁到处都是带有倒刺的荆棘,树枝,野草,一不留神,脚下就有可能冒出一块石头,狠狠的绊一下。
走了没多远,杜昂的两条裤子都被刮出了一条条的口子,甚至连他的手和脸,都被划出了好几道深深的血痕。
杜昂心里非常郁闷,说句实在话,他非常不喜欢走在大森林的感觉,一点都不喜欢。
如果,这是一趟无忧无虑的旅行或者是野餐,身边跟着几个娉娉婷婷貌美如花的漂亮小姑娘,手里拎着小篮子,杜昂会觉得这片大森林的空气真好啊。天使那么的蓝,云是那么的白,满眼郁郁葱葱的绿色,是那么的令人心旷神怡,是那么的让人如醉如痴。
只可惜,这是旅行吗这是野餐吗
不是!
现在走在大森林里,是去找人玩命,是去救人,是抢时间。
TMD,这破地方,想骑自行车都没机会啊!
深一脚浅一脚走了这么半天,却只前进了很短的一段路程,这要是骑着自行车……就不说现在乖乖躺在杜昂储物戒指里那个比摩托还快的变态自行车了,就算是一辆普通的二八横梁傻大黑粗自行车,前进距离也至少是现在的好几倍啊。
在这地方骑车,哼,想都不要想。
除非,杜昂已经做好心理准备,时刻准备把自己的脑袋磕在某一棵粗壮的大树上。
这鬼地方!
跟杜昂这种别别扭扭郁闷透顶的情况相比,费德勒的情况,就要好得多了。
作为一个身体素质远超普通人的野蛮人,费德勒从小就生活在这片大森林中,别说是这种连羊肠小道都算不上的林中小径,就算更费劲儿的路,他也走过。
而且,他还不喜欢穿鞋,就是赤着脚。他那皮糙肉厚仿佛盔甲一下的皮肤,让他几乎无视那些细小的草刺。
扎一下,划一下,费德勒根本就感觉不到疼痛。
甚至偶尔遇到狠的,把他的脚刮出了一道血口子,费德勒也是一脸满不在乎的模样。
他现在心里想的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报仇!
给他刚刚死去不久的老爹柯察金,去报仇雪恨。
他恨不得立刻就能找到那个名叫华尼托的马贼首领,然后一铁棍子下去把他砸成肉泥。
要解心头恨,拔剑斩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