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竟然忘记了飓风团还有个夺命的射手——电磁炮弗朗明戈!
远处的弗朗明戈则是惊讶的从瞄具后面探出头,他看的很清楚。那颗被电磁线圈加速的钢珠正好击中了王虎的手臂,按道理来说他这一枪就能将筛选者的手臂打个对穿,运气好的还能将王虎的心脏击碎,打出致命一击。
理论上讲电磁狙击步枪的优点在于弹容量大,光是弗朗明戈个人空间里就有五十公斤的钢珠。被加速之后连米军现役m1a1艾布拉姆斯主战坦克都能击毁。当年伊拉克战争结束的时候美军战报称:“击毁伊军坦克一千五百辆,自身的m1a1有一百二十几辆受伤,其中严重受损30几辆但均可被修复,无一被击毁。”
足以见得弗朗明戈手里的武器是多么凶残,m1a1坦克属于战后的第三代主战坦克,1985年开始在美军服役。装备120mm口径滑膛炮。在车体和炮塔都采用了复合装甲,在同等装甲重量下。复合装甲防破甲弹能力是均质钢装甲的3~5倍。在抗击脱壳穿甲弹时,相当于600毫米钢甲,在抗击空心装药破甲弹时,相当于1300毫米钢甲。
他心里暗自咋舌,难道准信里的那个家伙现在已经能够硬到这种程度?
那套白色的铠甲究竟是个什么东西,难道比1300毫米钢甲还要厚?
王虎哈哈大笑几声,一副乐不可支的样子。实则左臂上的肌肉不住的弹动,根本不受控制的反复抽搐。要不是王虎的毅力惊人,恐怕现在左臂已经无法抬起来了。尽管如此,他还是活动活动左手腕,看了看手臂上炸碎的骨密质。
心里暗骂道,我靠!幸亏老子的专属称谓还没有卸载,否则这一下就能将老子的手臂打折了。
嘴上却故作坦诚的说道,“看来飓风团的利益分配很有问题,作为重要输出的狙击手到现在也没有半点进步,换了以前恐怕我会被这一枪撂倒,”说着龇牙笑道,“可是现在就跟挠痒痒一样!”
话音刚落,就听达令尖叫道,“他们杀了霍尔和费斯!”继而转头对着马歇尔说道,“就连我的芭比都被控制住了。”
奥特大笑几声,“原来那废物的名字叫霍尔,看来我杀了个大人物啊!”他这么说纯粹是给自己脸上贴金,如果不是王虎一拳将霍尔砸翻,他怎么能抓到那么好的机会。一锤子将霍尔的脑袋像打高尔夫球那样折断了脖子。
王虎自然暗里发笑,他正想着怎么才能把奥特他们拖下水,看样子是不用了。于是附和道,“两件黄金品阶的道具自然能将废柴轰杀至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