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与血的赞歌:德莱厄斯 上(1 / 4)

?我是德莱厄斯,诺克萨斯的现任执政官。

有人说我是个明君,更多的人说我是个暴君。但是这些对于我来说都无所谓,我不在乎个人的名声,我只希望诺克萨斯能够站在瓦罗兰的顶端,将所有反对者踩在脚下。诺克萨斯,万岁!

在诺克萨斯,人人都需要为自己的生存奋斗,诺克萨斯不需要无用之人。在我执政下的诺克萨斯,更致力于为有才能的人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当然,这种公平仅仅是对于强者而言。弱者,没有要求公平的资格。

我更习惯把我执政之前的诺城称为旧诺克萨斯。在旧诺克萨斯,平民的生活和新诺克萨斯没什么区别,都是天天忙碌着。但是贵族却不是这样。在那时候,很多贵族都是毫无才能,只会白白消耗着国家的资源。而且丝毫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无法忍受这种情况,所以我在德玛西亚与诺克萨斯第三次战争之后,带领我的士兵发动了政变。

当时,诺克萨斯高层充满了官僚之风,这种风气甚至蔓延到了军队之中,使得旧诺克萨斯的军队没有一点点战斗力。一支没有战斗力的军队,还能称之为军队吗?于是,在德诺之间的战场上,诺克萨斯节节败退。这让我不能容忍,一个拥有如此优越制度的国家,它的军队不应该是这样。

当时我所在的军队的指挥官就是这样一个官宦子弟。他们来到战场上丝毫不是为了国家而战,仅仅是为了给自己镀金。在一次于德玛西亚军队的遭遇战中,我清楚地认识到了他们的本来面目。那一次,我所在的军队刚刚到达一片新的战场,我们的任务是坚守一个高地。在途中,我们和那支德玛西亚军遭遇了。对方的人数比我们要多,但是我能看得出他们已经是疲惫不堪,没有一点作战能力。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指挥官居然直接下令逃跑,而没有一丝反抗的意思。先不说我们有死守高地的命令,但是这种不战而逃的行为就令我感到愤怒。于是我仅仅思索了一阵,便拿起我的斧头,走到了指挥官身旁,然后在他傲慢带着鄙夷的眼神中,一下子砍掉了他的脑袋。他的脑袋在地上滚动,没来得及闭上的双眼中仍残留着惊讶以及尚未消退的蔑视。

在周围袍泽惊异的目光中,我向前走了几步,弯下腰捡起那个头颅,然后大声喊道:“这个胆小鬼已经被我杀了,临战而逃乃兵家大忌,这么简单的道理这个白痴都不懂,那么他要个脑袋也没什么用了。现在,由我来带领你们走向胜利。现在逃跑,敌人杀掉我们将毫不费力,因为他们人多;但是如果我们反抗,那么,死的将会是他们,”我顿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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