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于打的非常合理。
基德可以掌控局势,如果落阵地战,把球jiāo到他手中,他能阅读湖人的防守阵型,在最恰当的时间传给恰当的人。
而叶锋吸引防守的作用非常明显,他是快船的“轴心”!仅仅三个赛季,他已经稳的好像一员老将。这赛季叶锋的得分降低了,增多了传球和策应进攻,为队友们创造机会。他相信队友,依靠队友,甘当蓝领进行防守,不拿球都能帮助球队。这些抛开了个人荣辱,牺牲数据的种种,正是杰克逊这十年来希望科比能做到的。只有这样打,才能保证全队进攻效率,才能把队友完全带动起来,才能打出赏心悦目,多点开huā的进攻。
科比用了10年时间,打球方式依旧是他刚到湖人那一套东西,除了突破少了,增多了跳投外没多少改变。叶锋只在湖人待了几个月,听杰克逊灌输了一些打球的理念,现在就做到了。
科比一直是一个杀手,一个超级刺客,十步一杀,见血封喉。叶锋却上升到了统领全局的高度,他是一个将军。在战场上,刺客和将军哪个更重要,是显而易见的。在杰克逊心里,叶锋已经超越了科比,超越的不是技术,不是数据,而是打球的方式。他心里也明白,如果当年叶锋不走,和科比搭档,也许湖人能拿下两个总冠军,可叶锋绝不会取得如今的进步,成为最年轻的常规赛mvp。
多可怕的人,成熟的心智,完美的球商。这是杰克逊对叶锋的评价,他也会把这些东西写进自己的自传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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