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稍微慢上一点,球可能就要易位了,不愧是联盟‘永远的速度之王‘,三十岁的年纪对他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趁机轻松将艾弗森闪过,艾弗森的身高,限制了他在防守中的表现,闪电般的速度和迅雷不及的抢断,是他在防守中最常用,也最犀利的武器,不过过分依赖抢断,一旦失手很容易被人轻易闪开,尤其是碰到林旭这样的控球高手.
面对安德烈-伊古奥达拉的补防,林旭脸上流露出轻松的笑容,76人的阵容中,真正可以让自己感到威胁的只有艾弗森一人,即使是76人着重培养的小AI,没有速度的支撑,他休想阻拦自己的脚步,而且自己最擅长的是传球,NOLOOKPASS传球,球巧妙的交到右翼的马丁手中,后者轻松的将球送进篮筐里.
在森林狼马丁打的是越来越轻松,以前在国王时,自己经常需要挺身而出,强行出手,可是他孱弱的对抗能力,让他在一对一的单挑中优势不大,而现在在森林狼中,加内特、林旭都是需要重点包夹的球员,他只需要跑到自己擅长的位置,林旭的传球总能冲破重重阻拦送到他的手里,对于媒体对他的赞誉,他心里其实很清楚,自己的实力最清楚,森林狼的战术体系,对自己的能力是最大限度的挖掘.
艾弗森是那种需要在控球中调节投篮节奏的球员,所以他在场上一直需要相对的球权,即使他在打得分后卫的时候,他的控球时间也绝对不少,自从奥布莱恩之后,他重新回到了组织后卫的位置上,就控球时间并没有多大的变化,不过在比赛中,他已经注意到了传球的重要性,连续几个赛季的助攻都达到7+,不过在他意识里,进攻才是他的第一选择,即使是在传球中,他更多的是在突破后的传球,严格说来,这样的组织防守,对于其他球员的发挥极为不利,在76人的比赛中,经常可以看到艾弗森死命的突破,而其他的几名球员,却呆在一旁看戏说,对于76人的球员来说,他们根本不知道艾弗森的下一步举动,即使传出来的好球,往往也无法作出有效的配合,其实从根子里讲,艾弗森就是天生的得分后卫,对于篮筐的执着是他天生的本能,也正是这种天生的本能,才让他一次次无所畏惧的冲击篮下,在长人如林的篮下,尽情的表现自己在进攻上的天赋.
76人已经沦落为联盟的鱼腩球队,可是任何一支面对76人的球队,却都不敢丝毫的懈怠,只要有艾弗森在,他就有可能创造任何奇迹,卡西自然也不敢轻视艾弗森翻云覆雨的能力,在比赛一开始,就安排林旭特意去防守他.
在联盟中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