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老头,哪里来的?”其中一个守卫开口问老米。
“官爷,小的是西城郊‘马交村’的一个平民。今天打鱼,结果算错了时间,这不,打算进城借宿一夜,明早再启程返家。”老米点头哈腰,神态之猥琐如同翻译官见到了日本太君。
“那,后面这两位是?”守卫一歪头,瞅向老米身后的吴老二和雷斌。
“啊,这位,”老米指着雷斌:“我侄子。”又指向吴老二:“这是我兄弟。”
“你侄子?”守卫皱着眉瞅着雷斌,良久,笑道:“小兄弟岁数不大啊,竟然能做你侄子?”
“啊,这个……年龄不是问题吗!”老米赶忙反驳道:“就算岁数小一点他也是我侄侄侄……子。”一紧张,磕巴儿了一下。
“是吗?”守卫冷嘲一下,一把推开老米,径直向雷斌走来。
雷斌背后一身冷汗,心说,完了,玩完了,这会真他妈玩完了。怎么总到关键时刻GAMEOVER?如果有点机会,我能不能有朝一日把这混蛋揍他个满地找牙,揍他个满脸桃花开?
“他是你。。。。。。”守卫忽然手指老米,对雷斌开了口。
“我叔。”雷斌接了话茬,希望这混蛋不要再往下问了,再问估计要露馅了。如果真露馅了估计自己马上就活不过下一个小时了。哦,如果能让时光倒流,我一定钻进鱼车里,然后找个机会干死你丫的,《惊魂下一秒》里尼古拉斯-凯奇主演的角色是个可以令时光倒流的大神,可这主角貌似不怎么用这个“超能力”。啊,如果雷斌拥有这个技能,他当时是这么想的:一定去偷看美国资金数据库的密码,然后犯下滔天大罪,等着枪毙,在开枪一瞬间我时光倒流,哦哦,我成功记住了密码,并且我,
又能骚包的活着了。
“你叔?”守卫又是一愣,回头打量老米。
只是一个衣着邋遢的糟老头,不否认吴老二与老米相似。
但这好像也不能不确定老米与雷斌是叔侄关系。
“等等,小兄弟,你这身衣服……哪里买到的?”守卫这才发现雷斌穿的有点——过于另类了。
雷斌这才发现他穿的衣服还是他“生前”穿的那一件:纯白色的T恤衫以及牛仔裤,只有脚看来还算正常,能看见一片片黄皮。
雷斌才发现自己从始至终都没发觉自己一直光着脚走路,是大脑运动神经短路了吧?是脚走麻了都没知觉了?别逗了。
“额,这身衣服。”雷斌装作脖子酸回头看了一眼吴老二。只见吴老二也是一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