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一步的超前走着,每走几步,头顶就会猛然间燃烧起一道火光。这种燃烧的速度很快,瞬间燃烧起来后随即就会熄灭。
就像街边演马戏的表演,从嘴里向外喷火差不多。
怪人向前走的很慢,可是却在一步步的接近着北海湖边上。
丁阳不知道怪人的来路,但是却紧紧盯着怪人的一举一动不敢放松。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觉得眼前这个怪人似乎能够走下湖水,而不受到任何影响。
说不上原因何在,就是心中这么认为来着。
不了解怪人的感官到底是否敏锐,丁阳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隐蔽起来,不被怪人发现。
黑暗的夜色帮了他很多,让他静静的伏在地面上。怪人根本没有注意到不远处,就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他看。
或许注意到了怪人也不会在意,反正怪人还是一步一步的向前走。
每每落下一个脚步,都能踩出一个清晰的脚印。土地上所留下来的痕迹,全都是以骨骼为主的印记。只看印记的话,任何人都会以为这是骷髅在走路。
事实也差距不远,怪人身高足足170公分,还是弯着腰状态下的高度。假如他能挺直了腰板,丁阳相信还能再增加几公分的高度。
可是,丁阳看怪人的体重却很轻,目测也就最多才不过30斤的重量。
对于一个成年人而言,这个体重太夸张了。换句话说,就算是把全身的骨头单独算,也差不多有个15斤以上。但是这人去掉了骨头的部分,还剩下的重量基本也就15斤左右了。
只是想想,丁阳都觉得心中害怕:什么情况下的人才会变成这种鬼样子!
可怪人的体重这么轻,却还能每一步都踏出深深的脚印,又说明他的力量很可怕。
至于每走几步,就会出现爱头顶的一蓬火焰,更是让丁阳完全摸不着头脑。
眼前看见的这个家伙,还能算是人类么?
按照正常人类的标准来看,丁阳觉得这个怪人根本不算人类。若是给一个十分相似的存在模型,丁阳认为这和小说电影里见过的骷髅兵差不多。
但比起骷髅兵来说,这个怪人身上又有皮肉存在,不是完全的骷髅躯体。
虽然脸上的五官看上去很可怕,但是仔细分辨也确实都还在。形状不好看是一回事儿,眼球眼眶和鼻梁鼻孔,乃至于嘴巴也都还在。耳朵固然是已经看不见了,但是耳孔却还在。
体重可能很轻,但是除掉骨骼外,也还有皮肉存在。但是有没有血液流动,就不好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