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甲遮挡的地方。
毫发无伤!
阿曼奇心中又惊又怒,收回长剑,双膝微曲,身子一弓,由脚底开始发力,一根根筋肉一条条肌肉像是拉伸到极限的橡胶,井然有序的迸发出强大的力量,迅速汇集在一起,而弱风扶柳剑所附魔的锋锐与风刃叠加起来,使得剑刃的锋利程度大幅度上升。
“急速切割!”
长剑挥砍间带着切割动作,霎时间在潘志身上来回切割了几十次,然后阿曼奇一个后翻滚,弓着身子以长剑作为支撑,急促的喘了几口气,才惊愕的盯着对手。
潘志勃然大怒:“妈蛋!你这人有病是吧,胖爷新买的衣服你丫的给削得破破烂烂,你丫心理变态是吧,见不得别人穿新衣服是吧。”
太阳的,早知道胖爷把骨甲覆盖到衣服外面就好了,这动不动的就报废一件衣服,真是金山也经不住这样的消耗啊。
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现在的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动不动的就弄烂别人的衣服,也不考虑下人家的经济条件是否受得了。
带路党们直接看傻了眼,要知道,此前阿曼奇一人一剑就敢对着他们说‘你们已经被我一个人包围了’,而事实上也是如此,幻影猴速度太快,真的单人匹马把这群人都给困住,并且,阿曼奇进行围困显得很轻松。
但是刚才,很明显他已经全力以赴怒吼出招,累得像条狗一样,却没能破开这胖子的防御,几人都看得很清楚,阿曼奇大部分的攻击都是针对骨甲缝隙,换而言之,酷得掉渣的幻影猴全力以赴,尚且不能破开土得掉渣的潘志的皮肤。
这简直是颠覆了带路党们的常识,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魔神坟墓一开什么妖魔鬼怪都蹦出来了。
原谅走南闯北颇有见识的络腮胡子的失态,能闪避子弹的人打过,能硬抗枪械射击的人见过,但是能无视星辰级剑士大招攻击的人,听都没有听说过。
阿曼奇略带惊恐的后退几步,双眼死死地盯着潘志,深怕这个怪物突然暴起伤人。
而潘志呢,想着自己都把别人的宝物给私吞了,再得寸进尺的杀人似乎不是太好,胖爷是个有原则的人,劫财不劫命,而且自己背上还有个小家伙在睡觉呢,打下去把阿蕾莎吵醒了,那会严重影响小朋友睡眠质量的。
场面一时间沉寂了下来,只有潘志一个人在那小声骂骂咧咧,骂了片刻后,潘志突然恍然大悟,妈蛋的,胖爷来这里是寻亲打宝的,不是来这里和个瘦皮猴纠缠的,当下转身就走。
“站住!”阿曼奇无法眼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