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东明(2 / 5)

倒也不曾着恼,只管攒起秀眉冲自家少爷扮了个鬼脸,便算是揭过。

十六岁的女孩儿,正是青春明媚的时光。虽然布裙荆钗,半分胭脂也无,但那杏眼桃腮、梨窝贝齿,娇声漫语之间,却也俏丽非常,很是惹人怜爱。少爷与她素来亲善,早被她逗地开怀而笑。主仆三人,真个是一路皆春。

阿旺是少爷的贴身长随,今年也不过十五六岁,虽然身量不高,但却胜在粗壮结实。阿秀的心思,他是略略知道一些的,虽知那想法不切实际,却也不曾多想些什么。这时见了阿秀的样子,自然是见怪不怪只不过憨厚地笑笑,瓮声瓮气道:“少爷真是的,好好的有车不坐,偏要骑马,颠得自个儿跟什么似的,也不嫌累!”

少爷叹道:“骑马又算得了什么?若人人都贪图安逸,连这点苦都受不了,只怕还有更大的苦要吃呢?”

阿旺和阿秀听得满头雾水,疑惑不解地看着少爷,不知道这个在省城里念过大学堂的秀才少爷怎么说出这般没头没脑的话来。

少爷却没理会他们疑惑的目光,心里也不知道究竟在想些什么,好像是自言自语,又好像是对他们说道:“从今往后,不仅是我要骑马,家里的下人们最好也得学着骑马打枪才好,这个乱世,哪怕不是为国为民,只是为自己,也总得有个倚仗才好……”

阿秀看着少爷低首沉吟、若有所思的样子,虽然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可是那颗才被春风吹乱的心,一发的泛滥起来,又似开满花朵一般,两个大眼睛里闪烁的,全是崇拜的小星星。

阿旺却道:“这出门在外的,少爷好端端说什么骑马打枪,只怕不是什么好兆头呢!”

他是个遗腹子,母亲死的也早,自小跟着舅老爷苦捱。七岁时,舅老爷家里拉下饥荒,自己的孩子都无力抚养,一狠心把他卖到大户人家。虽说民国之后贩卖人口、为奴为婢的事情已然为官府明令禁止,不过正所谓山高皇帝远,清季的陈规仍旧以乡约民俗的形式在顽强的生存着。这阿旺自小便做了孤儿、寄人篱下,经历的苦处自不待言,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经历,才使他比寻常人家的孩子多了几分成熟机警。少爷自太原学成归来,第一眼就相中了这个貌似忠厚老实的小子,还让他做了贴身长随。实际上,他在内宅院的仆人中,却也算的上一号人物。

跟阿秀这没心没肺的女孩儿不同,他虽然也只有十五、六岁年纪,却深明主仆之分、贵贱之别。这时见了阿秀又犯了花痴,心里免不了又是一番叹息。在他看来,不是份内的东西,本来就不该奢望。只是转念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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