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违例。
二、踢球就是用膝、膝以下腿的任何部位或脚去击球或拦阻球。
只有故意地做这种动作时才是违例。
第28条控制球
一、下列情况是队员控制球:
1、队员拿着或运着一个活球;
2、在掷界外球的情况下,当掷界外球队员可处理球时。
二、下列情况是球队控制球:
1、该队的队员控制球;
2、球在同队队员之间传递。
三、直到下列民政部之前均为该队一直控制球:
1、对方队员获得控制球;
2、球成死球;
3、投篮时,球不再接触投篮队员的手。
第29条队员在做投篮动作
定义:
投:单手或双手持球,然后掷出,经空中飞向球篮。
扣:单手或双手用力或试图用力向下将球塞入球篮。
拍:用单手或双手将球打向球篮。
一、根据裁判员的判断,队员已开始将球投、扣或拍向对方球篮试图得分时为队员在做投篮动作,该投篮一直继续到球离开队员的手。
二、假如队员腾起空中投篮,投篮动作继续到投篮完成(球已离开投篮队员的手),并且该队员的双脚回到地面。
然而,当球离手时,球队控制球结束。
三、根据裁判员的判断,一个被确认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的犯规,必须是发生在该队员投篮手臂的连续动作已经开始之后。连续动作:
1、当球在队员的手中停留和投篮动作(通常是向上的)已经开始;
2、须包括队员在投篮中手臂的动作和(或)身体的移动。
如果关于连续动作的判定标准是按上述的规定,就可认为该队员是在做投篮动作。
注:在跑动的步数和投篮动作之间没有联系。
四、如果投球中篮,即使是在鸣哨后球才离开投篮队员的手,要计得分。
该款(第四款)规定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1、每节比赛的终了(见第三十三条);
2、当30秒信号发出时(见第十八条)。
五、在响哨后,如果做了一个全新的投篮尝试(动作)、则中篮无效。
六、队员从跳球中直接将球拍向球篮,不被认为是在做投篮动作。
罚则见第四十七条罚则第二款。
第30条球中篮和它的得分值
一、沃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