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明朗,终于想起来了!
“靖。”袁雅珍奇怪地看看我:“怎么了?”
“您跟我来个地方。”
给司机结了帐,我和袁雅珍从出租车上走下来,朝着市公安局走去。袁姐虽然不明白我要干什么,但也没有多问一句,只是默默跟在我身后。
远远的,我站住脚步,盯着公安局的大门使劲往里看,一边看,还一边琢磨着。
约莫过了十分钟,我兴奋和欣喜的情绪渐渐淡了下来,苦恼的笑容反而浮上了嘴角。郁闷地摇了摇脑袋,我跟袁雅珍再次过了马路,伸手打车。
“袁姐。”我苦苦一笑:“你说如果我想从市公安局里拿一件东西出来,有什么方法没有?”
“公安局?”袁雅珍皱皱眉:“什么东西?”
我叹了口气:“算是件古玩吧。”
“东西是谁的?在哪?”
“应该是市局没收的玩意儿,或者是后勤买来的装饰,哦,这是我的猜测,具体也不清楚。”我点着眉心回忆着:“反正不是什么值钱的货,花几百块钱就能买来的那种,呃,你说,我要多花点钱,人家会卖我吗?”
袁雅珍想也不想地摇摇头:“如果是没收的物品,是要做记录的,卖给你?那是犯法,如果是公安局买来的物品,那也不可能卖你,总得有个由头吧?”
我自嘲一笑:“我也这么认为,唉,看来是没戏了。”
袁雅珍好奇道:“到底什么东西?既然不贵,为什么不在潘家园买?”
“那件玩意儿跟市场上能卖到的那种稍稍有些不同。”这时,一辆出租车停在了我俩面前,我没再跟袁雅珍多解释,上了车,眼神一眨不眨地直视前方,陷入了沉思。
唉,想想也是,公安局内部用的装饰品,人家凭什么卖我?
我要是过去问了,估计得被人打出来。
不过,再过一段时间那件事情就见报了,大家也都会清楚那东西的价值。
如果真能在那事儿发生前把它弄到手,装修费可就有着落了。
怎么办?
放弃还是再寻思寻思?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