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清嗓子,恭身侧对邓舍站好,念道,“告高丽人等书。
殷商,高丽祖也,同我中国,本为一家。世所和睦,皆为中华。蒙元已降,如虎而冠。倒行逆施,暴陵内外。穷绝江南,中原黔黎殄丧。两征日本,海东为之一空。慕我林氏,壮哉箕子之民。我大宋颍上一倡,影从千万。
沧海横流,惟英雄方显本色;救济斯民,舍豪杰而问其谁?良马有策,远道可致;贤士有合,大道可明。三千里锦绣江山,侠少良家之子弟,吾翘以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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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水府。
三水府本为古渤海国显德府界地,后为女真占据。金、元属合兰府。
2,关北。
定州、宣德、元兴三地,高丽人称之为“三关”;三关以北的双城合兰府等地,也就是现在朝鲜的盖马高原,即为关北。
3,户长制。
高丽“凡州府郡县千丁以上,户长八人副户长四人兵正副兵正各二人仓正副仓正各二人史二十人兵仓史各十人食禄史各六人客舍药店司狱史各四人。”
“乡吏非由科举不得免役从仕近者逋亡附势滥受京职,又令子弟不告所在官司投势免役内多滥职外损户口。今后外吏及其子弟毋得擅離本役其受京职者限七品罢职从乡。”
4,保甲制。
汉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唐四家为“邻”,五邻为“保”,百户为“里”;北宋王安石变法,“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力者一人为保户;五十家为一大保,选一人为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元出现了“甲”,“以二十户为一甲,设甲生”。
元的地方,城内设坊里,乡村设村社。一社五十户。又在一些地方(尤其是需要军队卫戍之处)改“乡”为“都”、改“社”为“图”。常由蒙军驻村社实行军事统治。里长通常为蒙古人、色目人,衣食用度悉由居民供应,成为当地的最高主宰。
5,然而大户人家,往往良田千万,跨县连州。
“比来纪纲大坏,贪墨成风,宗庙、学校、仓库、寺社、军须田及国人世业田民,豪强之家,夺占几尽。或已决仍执,或认民为隶,……大置农庄,病民瘠国。”
“至于近年,兼并尤甚。奸凶恶党,跨州包郡,山川为标。皆指为祖业之田,……。”
在跨越几个邑的大农庄中,原来的中小地主,未完全清除。农民受着二重三重的压迫,承担的租税沉重。“势力之家,互相兼并”,“一亩之主过于五六,一年之租收之**”。一亩地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