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是以改篇整理出来的出版稿为主。
三天时间,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
这期间,快本小说主编苍蝇,忽然发了一个短消息给李淳于,“你好,我是微阅快本主编苍蝇,你之前写的快本小说有杂志社看中五本,要进行连载出版,根据协议合同条款,版权部门已经授权对方,至于稿费,会在对方转帐过来时候,根据五五开分成结算再转你。”
“喔。”
李淳于不想多说什么。
只是对方要拿走五成,也就是说千字两百元,微阅就要拿走千字一百元,一本按一万个字来计算,一本稿费有两千元,对方获得一千元。
想想当初,他只是为了三百元啊,这微阅合约这么轻轻一签,就赚走七百元,当然,对方编辑、设备维护等东西也是要花钱。
李淳于倒不计较什么,反正李淳于要利用微阅的名气来宣传杂志社,到时候,那宣传费用,可不是单单七百元自己,说到底,还是杂志社赚了。
当然,也不是说微阅亏了,因为微阅手上版权卖不出去的话,那就是一文不值,能有出版商合作,那无疑提升及扩大宣传微阅品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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