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的废话(16 / 41)

映秀十年事 北洋鼠 33176 字 2021-06-05

,唯一的开心事就是聊天。

我在电话的这头看黑衣人,告诉她威尔史密斯长的很帅,绝对比她的男人要帅。

她躺在床上看那部什么初恋感觉百分百,告诉我梁咏琪真的很内骚,绝对适合我。

她的偶像就是那个小威,一个黑头青。

我当时挺喜欢梁咏琪,虽说后来看了绝世好BRA之后,很是同意二姐说的,此人无胸无脑的评语。

有一次我告诉她,我有个朋友,也曾经在很长一段日子里,每天深夜和一个女孩聊天,经常一聊就是通宵。

她问我:“后来呢?”

“三个月之后,他们结婚了。”

她咕咕地笑着,显然在话筒旁边捂着嘴,似乎是不相信。

“结果呢?”

“两个月之后,他们离婚了。”

“结论?”

“我那个朋友是个浑俅。”接着我加了一句:“我不是。”

我们一直以为自己会像两个经常聊天的陌生人一样,只是聊天。

但我们忘了,陌生人是不会经常聊天的。

于是有一天她说,出来见个面吧。

我坚决反对,誓死反对。

她在电话那头,闻言轻笑。风动银铃之声不绝于耳。

她说又不是搞网恋,大家相貌的状况又是一清二楚,绝无见光死的危险,何必如此固执。

我说最近更穷了,连吃冰淇淋的钱都骗不到了。

于是她说要请我吃饭。

地球人都知道,若有人请客吃饭,我向来会保有一贯的激赏之情。

我们约在桃花岭宾馆对门,那一片郁郁葱葱的林子里见面。

说郁郁葱葱大概不准确,因为那片林子的树木种的有些稀疏,非常不适合情侣幽会。

我在林子里呆至头顶结网时,一个美女走近了我,

当时我们相隔半米之遥,我用了半柱香的时间,才认出她来。

我说:“你来晚了。”

她看了看表,笑道:“我还来早了一刻钟。”

我也笑了笑。

我身上向来无表,因为无用。而且由于时间多的快发霉了,所以约会一向早到,尤其是赴宴会之约。

我细细地打量着她。

一头过肩的直发随意地挽在脑后,发上扎着一条手绢?丝巾?我不知道。身上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紧身无袖短衣,鼓囊囊的胸前(托尔斯泰语)绘着一株极引人注目的花草。衣摆之下是一件像是白牛仔布做的热裤,此裤极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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