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动,也不会被里斯特吃的死死的。因为百分之二十的所有权什么事情都干不了,但是想要坏事却是绰绰有余的。
里斯特当然知道百分之二十的所有权交给埃因霍温之后,就会受到一些掣肘。但是里斯特不怕,因为在里斯特的计划当中,梅西就应该从荷甲联赛开始崛起。而在荷甲联赛崛起,最好的一个地方就是埃因霍温。因为等到梅西长大的时候,应该是2004年左右,也是埃因霍温在希丁克的手上强势崛起的时候。应该能够赶上好时候。
至于里斯特在梅西十七岁之前有权用两百万美元回收梅西百分之二十的股份,阿内森也没有反对。十七岁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两百万美元,意思就是梅西那个时候的身价要达到千万美元。这不可能,阿内森还没有看到过十七岁的球员身价就达到千万美元的。而且就算达到了,那么表明梅西就是世界级的天才,才能够十七岁身价就超过千万美元。
到时候以自己和里斯特的交情,虽然会受到一些讹诈,但是他还是有信心能够留住这样的天才。所以他同意了里斯特的建议。
“我选第二种。既然你对这个小不点有如此的信心,那么我就相信你的眼光。”
“弗兰克,你知道吗?我们两个正在见证一名未来超级巨星的诞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