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值这个价?陈非凡还是黑洞集团?)
Hank不假思索的回答,“Fan\/。”
第二天,众多的媒体,给出了再次亮瞎眼球的标题!
美联社:《A\/ese\/young\/man’s\/Amer\/dream》文章没有再对陈非凡和黑洞集团进行无尽嘲讽,毕竟作为美国国家的声音,还是要注意自己态度的。文中还是相对客观的评价了陈非凡,但是最终坑爹的把陈非凡的爆表经历引向了美国梦。“看吧,来自红色中国的天才少年最终实现人生的巅峰还是少补了我美帝的间接帮助。”大致就这个意思,好吧,陈非凡也无语了,国家媒体总是会引申的,无一例外。
法新社则关注的是陈非凡的神奇经历,夸其为天才般的人物。将来极有可能是中国的领军企业家,同时打趣道,“苹果,你要小心了!来自中国的企业要开始抢你的饭碗了!”
法新社还真说对了,此时的乔布斯在美国总部已经处在狂怒之中,尤其是当他得知BPod短短一周在亚马逊内的预订量就达到了50万之多。
乔布斯召来了苹果法务部的同事,命令他们开始着力对黑洞集团进行专利诉讼,以达到令Bpod在美国全面禁售的目的。
当法务部的工作人员规劝乔布斯是不是等到相关专利核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起诉。其实乔布斯真正的想法只是想拖住Bpod,等到自己的Ipod一上来,就直接可以干翻掉它,这也是后世专利诉讼的所常见的目的。专利的问题有时候真的很难扯清楚,但是扯不清楚的时候,也可以用来拖住对手,为自己赢得时间。电子产品的生命周期都比较短,被耽误一年,就差别毁了,竞争对手不会给你们这么长时间的。
只是乔布斯为自己的固执付出了代价,固执的他认为,中国这种盗版成风的国家不会有人去重视专利的。何况还是很少走出国门的企业,他们熟悉美国的游戏规则吗?乔布斯显然是不认同的。
客观的说,乔布斯这种想法是有市场基础的。中国人在开放的过程中,就专利一项可是交了足足的学费,很多时候,明明是自己的首创,但由于不熟悉游戏规则,结果却变成别人的,自己发明的东西到最后还要给别人叫专利费。这种案例不少,乔布斯显然是对此知之甚深。当然,直接抄袭别人的就更不新鲜了!
2000年10月10号,还在美国的陈非凡,收到了来自美国联邦法院的专利诉讼过堂要求。
当陈非凡得知是苹果发出的专利诉讼要求的时